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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编辑:樊亚萍   时间:2021-11-01 09:51:37  浏览:

各部门、各系:

为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宿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宿院〔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艺术与传媒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 虎

副组长:孙克芝

成 员:卢昌模 刘颖春叶大伟卢梦青 张露引

李 成 吴雨飞

工作职责:

一、健全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机制。院领导小组要谋划学院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形成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相结合、教师教育与朋辈互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定期组织学院师生开展心理普查。院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学院师生开展心理普查工作,及时了解师生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心理健康质量。

三、搭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平台。学院要积极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网络和宣传渠道,对不同群体确定不同宣传内容,调动全院师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档案资料。领导小组要指导各辅导员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整理和归档,重点掌握好有心理障碍师生的思想、生活等情况,为每位师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增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领导小组通过辅导员信息渠道、心理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渠道及时发现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干预小组,形成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和启动程序,建立预后跟踪机制,提高学生对危机事件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孙克芝负责心理辅导站日常运行。

宿迁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