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学〔2014〕4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增强集体荣誉感,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院全日制班级(一至三年级)均可参加十佳百优班级申报评选。
第三条 十佳百优班级每学期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学期初进行。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四条 百优班级评选指标体系包括学风建设、基础文明、班团建设、文体活动、附加分五项内容。评选指标体系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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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50%
| 1.英语考级10分
| 一、二年级达到学院二年级规定标准、三年级达到学院四年级规定标准的得10分,超过(降低)1个百分点加(减)0.2分,具体数据以教务处为准。英语和艺术类专业不计英语四级分值,将其他90分转化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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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成绩12分
| 考试及格率=正考及格人次/班级考试总人次。得分=12*考试及格率,班级考试全部及格的,另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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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50%
| 3.第二课堂12分
| 1.组建不少于三个兴趣小组的,得1分,每个兴趣小组每学期都能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或图片等辅证材料的,得2分。兴趣小组成果获院系表彰的,另加1分,获院级以上(不含院级)表彰的,另加2分。(另加分最高2分)
2. 按一、二、三年级达到每周人均进图书馆2、4、4次,得2分。
3.每学期班级人均借阅图书达5册、8册,分别得1分、2分,达12册另加2分。
4.学科竞赛,根据《素质测评》中竞赛活动类相关规定进行累积计分,班级人均达1分的,得2分,达1.5分的,得3分,达2分的,得4分,达2.5分的,得5分,达3分的,得6分。有科研论文、项目、发明专利项每项另加1分,另加分3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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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课出勤6分
| 1.一年级,得分=3*上课出勤率+ 3*早晚自习出勤率。
2.其他年级,得分=6*上课出勤率。
上课出勤根据教务处组织的考勤数据计算各班级的平均出勤率,早晚自习出勤率由各系学生会检查(须提供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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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能证书6分
| 技能证书以当学期人均技能证书数(从取得之日起历年有效)为准,证书持有率=班级证书数/班级人数,技能证书得分= 6×证书持有率,最高8分。(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不计入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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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涯规划4分
| 班级能够根据本专业特点与学生发展需求认真组织开展生涯规划活动得2分,能实施跟踪教育管理并及时校正目标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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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文明25%
| 7.宿舍建设10分
| 安全文明宿舍合格率=安全文明宿舍达标间次/宿舍总间次。安全文明宿舍合格率低于85%的不得分,≥85%、88%、91%、94%、97%、99%的,分别得5分、6分、7分、8分、9分、10分,100%合格的另加1分,混合宿舍根据学生入住人数比例计算合格率。班级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宿舍超过30%,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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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校规遵守10分
| 班级学生有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的,给予扣分,其中,开除的每人次扣5分,留校察看的每人次扣3分,记过的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和警告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如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受处情况的另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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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费缴纳2分
| 缴费率=班级学生实缴费用/班级学生应缴费用,缴费率≥98%的,得分=2*缴费率,低于98%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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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诚实守信3分
| 班级学生在贫困认定、各类奖助申请、入党等出现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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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团建设15%
| 11.思想教育4分
| 根据学院安排,能够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的得3分,思想教育活动获院系先进班级的每次得0.5分,加满4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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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团建工作4分
| 1.每学期正常举行“三会一课” 活动得1分;2. 每学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得1分;以上两项依据《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评分。3.积极参加系团总支举办的活力团支部风采大赛的得1分,大赛原则上按不超过所在系班级数的10%、15%、25%的比例评定一、二、三等奖,根据奖项分别得2、1.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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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志愿服务3分
| 每学期班级人均志愿服务3次得3分,人均超过4次的,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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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团建设15%
| 14.班队标识2分
| 班级有自己的班训、班级Logo、班名、班歌等班队标识两项以上的得1分,能够通过橱窗、展板、网络等途径进行班队标识建设成果宣传的,并在各类活动中积极使用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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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网络平台2分
| 班级开设微博、QQ群或者人人网等班级网络交流平台的得1分,能及时将班级活动图片、受表彰、获奖情况等信息上传到班级所建网络交流平台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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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10分
| 16.文艺活动4分
|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及比赛,按《素质测评》中竞赛活动类相关规定进行累积计分,班级人均达1分,得1分,达1.5分,得2分,达2分,得3分,达2.5分,得4分,达3分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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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体育活动4分
|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及比赛,按《素质测评》中体育竞赛相关规定进行累积计分,班级人均达1分,得1分,达1.5分,得2分,达2分,得3分,达2.5分,得4分,达3分,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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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早锻炼
2分
| 早锻炼达标率=班级学生早锻炼达标人数/班级学生数,达标率≥95%的,得分=2*达标率,低于95%的不得分。三年级时,以一、二年级的平均达标率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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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19.科研发明加分
| 具体计分方法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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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奖励加分
| 具体计分方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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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指标体系中的“另加分”是指总分100分之外的激励加分和附加分。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五条 根据十佳百优班级评选指标体系计算得分,当分值达到下列相应标准的班级,可以申报“百优班级”。
第六条 十佳百优班级评选程序如下:
(一)院系分别成立十佳百优班级评选委员会,负责相应的十佳百优班级的评选工作。
(二)每学期开学初,各班级参照评选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向系部报送本班创建十佳百优班级的得分情况和支撑材料,各系(部)审核材料后把各班得分情况汇总报学生处。所有班级都要开展自评并报送成绩,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查找差距。
(三)各系根据班级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推荐“百优班级”,按达百优班级申报资格线的20%比例推选“十佳班级”候选班级。
(四)学院对系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班级,组织现场展示与答辩,按照系部推荐得分、百优创建得分和评委打分三项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班级”候选,报院十佳百优班级评选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百优班级”和“十佳班级”。
(五)学院在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发文公布结果并进行表彰。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班级不得参加百优班级评选:
(一)班级学生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的;
(二)班级学生受到两人次及以上记过处分的;
(三)考试及格率低于85%的。
第八条 有学生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百优班级不得参加“十佳班级”评选。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学院对被评为“十佳班级”、“百优班级”的班级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 “十佳班级”的班级给予1000元奖励作为班级活动经费。获得“十佳班级”的当学期每班增加2名优秀学生干部和2名三好学生评优名额,获得“百优班级”的当学期每班增加1名优秀学生干部和1名三好学生评优名额。对获得“十佳班级”、“百优班级”的班长、团支书,由学生处(团委)颁发任职证明。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1:
科研发明
科研发明包含论文作品、科研项目与发明创造等内容。
1.论文作品类:
项 目
| 级别及第一作者加分
|
学术论文
| 被SCI SSCI EI收录
| 核心刊物
| 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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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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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术论文类作品
| 国家级
| 省级
|
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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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项目类:参加大学生科学研究及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的学生完成科研训练全过程,结题后可获得相应加分。
项目类别
| 项目成员
| 级别及加分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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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究、结题等全过程并项目结题通过验收
| 项目负责人
| 5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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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明创造类:
包括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等,专利获准以缴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专利证书为准。
项 目
| 专利类型及第一专利人加分
|
专利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5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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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奖励加分
在各级政府部门、学术团体正式组织的各类比赛中(文体活动得分和奖励加分二选一)获奖的根据下表计算奖励分。
项 目
| 级 别
| 个人、团体获奖等级或排名及加分
|
一等奖或
第一名
| 二等奖或
第二、三名
| 三等奖或
第四-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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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比赛
| 国家级
| 5
| 3
| 2
|
省部级
| 3
| 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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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设特等奖的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加分分别对应以上表格中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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