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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与江苏新苏(宿迁)律师事务所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作者:柏干新   编辑:周逸   审核:初健   时间:2024-11-13 16:40:27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关于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三联三融、强化产学研对接要求,为广大学生拓展实习就业岗位,近日,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书记陈虎带队,一行数人赴江苏新苏(宿迁)律师事务所进行校企合作交流。

艺术与传媒学院代表向律所介绍了学院的课程设置、学科发展以及学生在各类竞赛中的获奖情况。江苏新苏(宿迁)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律所的发展历程、业务专长以及人才需求情况。双方围绕行业现状、专业设置、产学研融合、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在双方领导的见证下,艺术与传媒学院与江苏新苏(宿迁)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举办了宿迁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挂牌仪式,同时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颁发双创导师聘书。